从1月底预告盈利3400万至5000万元,到4月底年报揭晓净亏损9.2亿元,多次修正、反差接近20倍的业绩大变脸,让东华能源(002221.SZ)及其高管遭到深交所纪律处分。
深交所7月1日披露的处分决定显示,2026年1月31日,东华能源披露《2025年度业绩预告》,预计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下称净利润)为3400万至5000万元。4月21日,东华能源披露《2025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预计修正后2025年度净利润为-13000万至-9000万元。4月25日,东华能源披露《2025年度业绩预告第二次修正公告》,预计修正后2025 年度净利润为-98386.29万至-94386.29万元。4月29日,东华能源披露《2025年年度报告》,2025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92059.44万元。
深交所认定,东华能源上述行为违反了《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相关规定,公司董事长周一峰,董事、总经理邵晓,董事、财务总监方涛未能恪尽职守、履行诚信勤勉义务,对公司上述违规行为负有重要责任。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及情节,对东华能源及相关高管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
澎湃新闻注意到,其业绩大幅恶化的导火索是十余年前的一桩交易纠纷及被隐瞒近四年的仲裁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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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东华能源与一家香港公司签订两份CIF销售与采购长约。2016年7月,鉴于当时现货价格已低于长协,双方协商解约,东华能源支付1000万美元解约款。2021年2月,该香港公司清算组时隔五年在香港提出仲裁,主张东华能源未履行上述涉案长约构成根本违约,索赔最高约2.02亿美元。
另据江苏证监局5月26日出具的《关于对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周一峰、邵晓、陈文辛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所披露细节,2022年5月13日,东华能源在香港发生仲裁事项,其中最大涉案金额折合人民币约137037.18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2.64%。2025年5月14日,香港国际仲裁中心作出仲裁裁决。2026年1月14日,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民事裁定书,裁定查封东华能源80177.68万元财产。次日,东华能源持有的子公司东华能源(张家港)新材料有限公司价值80177.68万元的股权被冻结。
东华能源未在2022年半年报、2022年年报、2023年半年报、2023年年报、2024年半年报、2024年年报、2025年半年报中披露上述仲裁相关事项,直至2026年4月,才补充披露了上述仲裁情况。
4月下旬,东华能源对第一次修正业绩预报给出的理由是对含贵金属(铂)的废催化剂销售业务的收入确认时点进行了复核,由2025年调整至2026年第一季度。
短短四天后再次改口,称2025年12月香港公司(清算组)向南京中院申请认可和执行香港特别行政区仲裁裁决。尽管公司已向香港高等法院提起撤裁申请、仲裁效力有待于内地法院承认、马森能源(注:争议合同已在2020年随LPG贸易业务剥离给新加坡马森能源)将负责全权处理仲裁、承担费用和仲裁结果,确保东华能源除必要的配合之外不受仲裁的任何影响,出于审慎性原则,公司决定计提预计负债。
正是这笔计提的预计负债,导致其2025年度9.21亿元的净亏损。
元股证券:ygzq.hk东华能源成立于1996年,2008年在深交所上市,2009年成为国内最大的LPG(液化石油气)储运商。2019年,东华能源成为远东最大的LPG运营商之一。2020年,该公司称为实现由全球最大的烷烃资源综合商社向全球领先的绿色化工生产商和优质氢能源供应商转型,退出LPG国际及国内贸易业务,将贸易及相应的资产剥离给马森能源。2011年起,东华能源开始布局PDH(丙烷脱氢)业务,现为该领域国内龙头,拥有宁波、张家港、茂名三大生产基地。
财报显示,2025年该公司的毛利率仅3.71%。核心产品中,聚丙烯营收135.73亿元,同比下降9.89%;丙烯营收14.99亿元,同比下滑31.24%;氢气等副产气营收3.32亿元,同比降低32.13%;液化石油气营收115.68亿元,同比降低11.23%。唯一营收同比增长18倍的合成氨业务,毛利率却为-29.60%。
过去一年,东华能源的股价近乎腰斩题材股怎么做,降幅超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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